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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党委开展“党纪研讨面对面”专题活动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6月12日下午,艺术学院党委在学院529会议室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研讨面对面”专题活动。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付春梅主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晰,副院长安姚舜,党务秘书邹喜同,全体师生党支部书记参加活动。

本次专题活动采取专题发言、讨论交流的形式进行,与会人员紧扣“六项纪律”,选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条文,紧密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联系本职工作和自身实际,分享个人学习心得,交流学习体会,旨在通过面对面交流、研讨和案例学习,巩固深化前期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具象化、场景化,推动党纪学习教育由浅入深、由表及里。


在专题发言环节,艺术学院副院长、教职工第二党支部书记安姚舜和艺术学院教职工第一党支部书记、音乐系副主任刘琉针对《条例》第一百三十和第一百三十一条,强调教师不仅要对课堂教学的质量负责,更要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同时要持续监督、及时整改,通过建立师生间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快速解决。音乐系学生党支部书记罗馨玫结合《条例》第五十条提出,学生党员在接受网络信息时要具备批判性思维、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感度。艺术学系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陈卓针对《条例》第七十五条、一百三十一条提出,党支部书记要在工作中坚守原则,保持敢于斗争的工作态度,面对困难不退缩。艺术学系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胡慧婷结合《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提出,党员切勿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以免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损害党的形象。设计系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范泠杉结合《条例》第八十一条、八十七条、八十九条提出,党员应认真对待党内工作,明确宣传方向,坚定文化自信,为党的宣传事业贡献力量。设计系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缪琲琳结合《条例》第一百三十条提出,党支部书记不仅要具备平衡各项工作的能力,还需组织好支部内的理论学习,确保党员们的思想始终与党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绘画系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胡越颖结合《条例》第一百五十条提出,党员应保持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坚决抵制奢靡浪费和攀比心理。绘画系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季雪童结合《条例》第五十二条提出,面对当下鱼龙混杂的网络环境,党员应不断提高辨别能力,保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讨论交流环节,党委书记付春梅指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继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支部成员深入学习《条例》内容,确保相关规定入脑入心,切实提升纪法意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晰表示,学院党务工作要严字当头,敢于斗争,敢于解决问题。副院长安姚舜则提出学院应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师生党支部共建,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最后,学院党委书记付春梅做总结发言时指出,“党纪研讨面对面”是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案促学的一项创新举措和特色活动。学院全体党员在继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要不断拓展学习成果、提升党性修养、培养党纪意识,推动党纪学习教育长效化、常态化,为推动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