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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做好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艺术学院学科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概念与要求

(一)有关定义

1.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2.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对报考本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3.我院各种类型的硕士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二)工作要求

1.推免接收工作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我院对其高度重视,做到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接收标准及工作程序,严守招生纪律,按学校要求认真执行公示制度,确保接收过程严肃合规、顺利平稳。

2.接收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含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含) 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如其他种类的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证明等)。

3.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满足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有关专门文件要求。

5.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

三、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具体安排及填报方式见各学院网站通知)和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 理 服 务 系 统 ” ( 以 下 简 称 “ 推 免 服 务 系 统 ” , 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两个平台填报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缴纳复试费,两个平台填报的信息应当一致。系统开通和填报时间由我院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微信订阅号以及各院系网站通知。

(二)复试办法及要求

1.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与相关复试安排一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3.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材料A: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申请人复试前提交材料B:

本年度我院拟接收艺术学(学术硕士)、设计(专业硕士)、美术与书法(专业硕士)三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请按报考方向提交材料:

艺术学(学术硕士):

(1)艺术史论研究方向:可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获奖(或展演)证书原件等;

(2)艺术管理与传播研究方向:可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获奖(或展演)证书原件等;

(3)艺术创作与评论研究:须提交不少于10幅作品图片或不少于15分钟的个人音乐演奏(或演唱)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可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获奖(或展演)证书原件等;

设计(专业硕士):须提交作品集、获奖(或展演)证书原件等;

美术与书法(专业硕士):须提交不少于 10 幅个人作品图片,或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获奖(或展览)证书原件等。

4.推免生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

①专业课(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50分)。

②综合课(考查综合素质和外语应用能力等,满分50分)。

③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一般应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具体加试科目以学院要求为准)。加试科目60分为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复试重点考查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专业能力、学术涵养、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组织接收

(一)复试结束后,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院系制定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及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

(二)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研学营、学术论坛等活动,被院系考核并获得优秀的考生,可由院系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向学校优先推荐接收。

(三)院系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各院系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后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进行数据上报。

(五)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考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报考院系提出。

五、其它事项

1.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我院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院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或学校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4.本办法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