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艺术学系工作秘书
二、岗位职责
1. 协助系负责人处理系内教学科研行政事宜;
2. 参与公文管理、办公设施的购置和管理;
3. 根据系里工作安排,负责相关专业交流等事务。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遵章守纪,爱岗敬业,为人正直,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人际沟通能力;
2.具备良好人文素养和扎实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文稿撰写和公文写作规范,熟练操作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3.具备较强的英文阅读写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外事接待任务,有境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
(二)专业要求
艺术学系工作秘书要具备完善的知识储备和实践操作能力,拥有艺术管理与策划实践经验者优先。
四、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标准,为受聘者提供“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比照学院相应岗位,实行同岗同酬。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请于2017年5月21日(周日)前将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艺术学院电子邮箱xbh1@ruc.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艺术学系工作秘书+姓名+联系方式”。
(二)学院考核小组综合考察应聘材料进行初选,组织入选者参加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25日(周四)下午2点,地点在艺术学院518会议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最终录用人选,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
2017年5月10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251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