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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科研成果统计要求及操作指南

2011年科研成果统计要求及操作指南  

                               (截止时间2012年1月6日)  

 

一、系统登录  

登陆数字人大,点击右侧“电子校务二期”中的“新版科研系统”,即可进入中国人民大学科研管理系统  

二、修改科研项目信息  

2011年度立项的课题信息进行维护  

三、录入科研成果  

1、论文(发表的文章必须署名中国人民大学)  

发表普通文字论文的教师请到“论文认领”处认领论文,学校每年年末会从期刊导入相关数据,如不认领直接新增,论文会重复,未认领的论文我无法修改和删除  

如“论文认领”处无自己的论文,请直接点右上角的“新增”按钮。  

*处为必填项,“论文字数”处请注意单位为“万字”。如是参加展览、演出的情况,“发表刊物”处填写展览和演出的名称,“论文字数”处填0ISSN/ISBN/CN号处随变输入几个数字1即可。参展或演出获奖的请在摘要处注明。  

n        期刊论文:在《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收录的ABC类期刊和非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n        非正式发表论文:在未正式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如收录在某会议论文集上的学术论文等  

n        报纸文章:在报纸上首次发表的学术文章,不含转载、访谈和情况介绍等  

n        作品(美术、音乐、设计等)在杂志发表;作品参加展览  

2、著作  

ISBN的画册、作品集等出版物以及个人展览、个人音乐会。  

ISBN号的个人作品集不算著作。  

*处为必填项,“总字数”处请注意单位为“万字”。如是个人展览、个人音乐会,“出版单位”处填写展览或演出场地,“总字数”处填0ISBN号处随变输入几个数字1即可。在“简介”处填写获奖情况、展览或演出情况介绍。  

3、研究报告  

n        需提交相关部门的采纳证明;没有采纳证明的研究报告归类为论文成果中的非正式发表论文  

四、上报学术交流情况  

1、参加学术会议:会议时间、地点、是否提交论文  

2、受聘讲学情况:指社科教学与研究人员受对方聘请,传播科学研究与应用发展的新理论、新方法等信息的学术性讲学,包括受聘作学术报告和担任研究生导师。不包括以培训大学专科生、本科生为目的的受聘讲学教师。  

3、“进修学习”:指社科教学与研究人员或科研管理人员所进行的人文、社会科学与社科管理方面的学习。  

材料汇总好EMAILlucky97wen@163.com信箱即可。  

 

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程序,请各位老师将科研成果原件扫描(或拍照)后电子邮件发到lucky97wen@163.com(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请保留,科研考核时再提交学术委员会统一审核)。提交了电子证明材料的老师,教务科才予以审核通过。  

 

电子材料要求:封面、目录页、论文所在内容、署名页、版权页(出版时间、书号)  

 

附:中国人民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帮助文档(点击下载)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62515278 文静,或是拿科研成果原件直接到教务科录入。  

 

 

 

 

 

 

艺术学院教务科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