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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2014年11月同等学力申硕工作安排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

201411月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规定,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课程班学员可提出申请硕士学位。即本次学位申请者须于201112月前获学士学位。

符合以上条件的,艺术学院2013级、2012级和更早的学员,都可以申请学位。

 

1、学员申硕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 (登记表上需粘贴一张2寸近期纸质照片,要求蓝底,类似身份证照的正面免冠照片,不能是侧身照;纸质照片直接粘贴到登记表上,不需要再额外上交,也不能直接在表格中插入电子版;照片今后还会用到,所以电子底版务必妥善保存好)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只交证书内页即可,不用证书外壳;原件要暂存在艺术学院,待审核通过后返还;复印件请按证书原始大小复印,不能放大或缩小)

科研成果承诺书 (承诺书仅用于表明,学员已了解关于同等学力科研的国家规定,承诺在答辩前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第一项“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上粘贴的2寸照片的电子底版 (最好直接和照相馆要来底版,要求尺寸大于360×480像素,以个人姓名重命名,用U盘或刻录光盘拷贝交来)

 

申硕表格及填表说明下载网址:we-13671.html

艺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art.ruc.edu.cn

 

 

以上所有材料请用档案袋装好(袋子封面需要写上姓名、入学年级、专业),在1116日前的工作日交到艺术学院教务科(中国人民大学艺术楼502室),本人不能来的可以请他人代交,外地学员可以将材料快递到教务科。

材料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国人民大学艺术楼502

收件人:王卫兵老师

电话:010-6251527813611039774

 

 

2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41116 

注:学员提交申请材料后,教务科老师才能在研究生院系统录入申硕信息,故逾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后,请学员加艺术学院申硕QQ群:205812403  。加群时,请备注姓名、专业,未备注的不予通过,未提交材料的不予通过。

今后考试相关通知也都会发布到群里。

 

 

艺术学院

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