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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艺术品修复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为繁荣发展艺术事业,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艺术品修复人才培养》于2018年1月30日正式立项。本项目主体为中国人民大学,实施单位为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复兴研究院,指导单位为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本项目立足艺术品本体、艺术品保存与修复和社会需求,联合国内院校与国际著名专家,结合中国人民大学教育资源、科研力量、组织框架,以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国内艺术院校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艺术机构从业人员为培训对象。将经验传授、实践提高与拓宽视野、理论熏陶相结合,以培养适应市场要求、具有专业性和创造性的艺术人才和师资力量为目的,有利于造就一批东西方思想文化和艺术功底深厚,对艺术实践和修复理念、技术均有着良好素养、具有当代眼光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艺术品修复人才。


组织机构

项目管理单位: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项目主体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项目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复兴研究院

学术指导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与美术作品保存修复艺委会

项目支持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

项目筹备与执行:《艺术品修复人才培养》项目组委会



二、师资力量

本项目经过充分论证,筛选出我国各大重点高校或艺术机构在综合材料绘画与艺术品保存修复、文化遗产研究等领域的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教学团队。


三、培训方式

本项目学员需经过严格的筛选,将在报名者当中甄选出具有扎实艺术功底、良好文化素养的艺术从业人员和从事相关教学领域的高校教师。以“技术艺术学”为学科支撑,遵循“小批量”、“高层次”的原则,通过培训理念和培训特色上的创新,使本培训学员获得具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项目培训总人数为50人,选拨对象主要为艺术院校青年教师和博物馆、美术馆领域从业人员,结合专家推荐和公开招募的方式进行学员选拨。培训采用集中授课、分散学习、考察实践结合的方式,授课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培训结束后经考查合格的学员将颁发相关研修证书。


四、培训内容

本培训项目分为两大主题模块:1. 综合材料与艺术品修复研究;2. 艺术教育提升与文创拓展研究。培训主题包括:艺术学理论与艺术品修复理论研究、古代绘画材媒传承创新实践研究、颜料研发与国际综合修复案例研究、文化教育装备系统提升研究、文化遗产与科技融合研究、技术艺术学实践创新研究、“大修复”与智慧博物馆研究等。主要课程形式包括基础讲座课、专题研讨课、工作室实践课、案例分享课、项目辅导课、考察交流课等。



五、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培训周期为50天(其中基础培训30天,工作室实践和参观考察10天、分散培训10天)。其中,第一阶段统一授课时间为2018年8月1日——8月31日,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第二阶段考察交流时间为9月1日——9月10日,考察单位为北京市区内各大博物馆及艺术院校;第三阶段工作室分散学习时间为9月11日——20日,导师辅导各学员集中完成项目作业。


六、学员遴选及费用

本项目面向全国各地艺术院校青年教师和博物馆、美术馆领域从业人员、各级美术研究院(所)人员选拔学员(另面向相关文化企业开放若干旁听席位)。学员可以自主报名或由各地文化部门、高校、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及研究机构推荐。组委会在收到学员报名资料(报名表和作品)后,由主办方根据报名者的综合能力遴选合格学员,择优录取,并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备案。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条例执行。项目培训期间包括学费、交通与住宿费(京外人员)、伙食费、考察等费用均由实施单位承担。

(注:1.培训期间产生的个人费用自理,医疗及健康责任由学员自负;2.京外人员往来交通费用报销包括火车硬座或硬卧、高铁或动车二等座,录取学员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者需自理超支部分。)


七、学员管理与考核

1.学员在学习期间须遵守本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本项目活动,全脱产学习。

2.被录取学员须签署《培训管理协议》及安全责任书等。

3.学员需完成项目组要求的学习报告、学术论文等任务。

4.项目结束后,将对全体学员进行综合考评,合格者将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授予的结业证书。


八、报名方式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艺术品修复人才培养》报名表(见下载地址),并经过所在单位机构的推荐盖章确认(视为同意脱产学习);

(2)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 最高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 业务支撑材料,如获奖证明、专利证书、设计作品(电子版为jpg格式,210×290mm,分辨率300dpi;纸质版照片尺寸:7寸,数量:2-3件/套,图片清晰)、代表性科研项目批文、论文等复印或扫描件;

(5) 统一蓝色底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6张及电子版(命名格式:在jpg格式下标注学员姓名+生源地);

(6) 请将上述材料:报名表、代表作品、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身份证等内容扫描后打包压缩(文件名为:姓名+国艺基金报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248150198@qq.com;纸质版快递(顺丰快递,请备注“国家艺术基金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163室《艺术品修复人才培养》项目组委会王路路收,联系电话:18610927422。(备注:无论录取与否,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7) 报名表电子版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1Eqku1znW6RfdYlECe00Lg


九、招生周期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25日截止(以收到日期为准)。

(2)报名时间截止后,实施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匿名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评估、择优录取,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备案并按规定公示。

(3)2018年6月30日前寄发电子录取通知书,未录取学员,不另行通知。

(4)报到时间2018年7月30日(8:30—18:00)自行前往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具体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报到,开班仪式暨学术研讨会暂定于8月1日举行。


十、咨询方式

报名咨询:关老师 15210985940  严老师 1551007507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163室,“国家艺术基金《艺术品修复人才培养》项目组委会”。

邮编:100872        Email:365190320@qq.com

(注: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项目组委会所有)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艺术品修复人才培养》报名申请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