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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教育

艺术学院2020年11月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规定,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课程研修班学员均可提交硕士学位的申请,即本次学位申请者须于2018年1月前获学士学位。课程研修班符合以上条件的学员均可参加本次申硕,已经提交过申硕材料的学员无需再次提交申请。


一、申硕学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一份 (填写基本信息,贴2寸蓝底纸质证件照片,必须和入学时所交电子照片同版)。

②此项材料根据学员获学位时间不同分为A类和B类,学员对照要求提交一类即可,请务必留意。

A类、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证书的学员,需在10月20日前申请办理学位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cn/。其页面如下:


收到学位认证报告后,提交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国外留学的学员,参照此项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B类、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证书的学员: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的“学位查询”进行证书查询,其页面如下:



在查询结果页面右键单击选择打印,提交《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一份。

(注:进行证书查询时,学员务必使用本人邮箱免费注册,并保留好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学院会对此进行二次复核)。

③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证书原始大小复印,不能放大或缩小)

④科研成果承诺书一份 (承诺书表明,学员已了解关于同等学力科研的国家规定,承诺在答辩前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⑤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名字不一致,学员需将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

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二、收取材料方式与时间截点:

请务必将以上所有个人提交的材料按顺序排好,仔细核对无误后于11月16日至11月19日期间使用顺丰快递邮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533,崔老师收,18701476899,不接受同城闪送。11月20日后逾期寄到一律视为无效材料,放弃本次申硕申请。请参加各位本次申硕的学员务必注意时间截点。如有疑问尽快与班主任老师联系。


三、特别说明:

1、研究生院为通过审核的学员印制资格证,预计2021年3月发放。

2、2020年12月底或2021年1月初,艺术学院为通过审核的学员统一安排国考外语的指纹采集工作,请大家后期关注指纹采集的通知。

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

62513150 崔英楠老师

62516278 王卫兵老师


附1:现行各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如下,请各位学员知悉。

各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

国考(1门)

题库(4门)

非题库(1214门)

艺术学

国考外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艺术哲学、

中国美术史专题研究、

外国美术史专题研究

12

音乐学

国考外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艺术哲学、

中国音乐史、

西方音乐史

13

美术学

国考外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艺术哲学、

现代艺术思潮、

构成研究

14

设计艺术学

国考外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艺术哲学、

现代艺术思潮、

设计方法学

12



附2:申硕表格及填表说明下载地址:http://art.ruc.edu.cn/info/1066/2955.htm

艺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art.ruc.edu.cn



艺术学院

2020年11月